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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ST庞大(601258.SH)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2020年、2022年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问题。其中,2020年累计涉案金额12.2亿元,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61%;2022年累计涉案金额28.81亿元,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58%。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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